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6月10日18:00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名表》及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①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笔试准考证;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资格审查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拟毕业时间、拟取得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备案表);⑤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⑥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和加分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本次招聘的岗位面试形式均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如有面试对象主动放弃或在资格复审中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仍然进行,面试结果有效。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资格审查、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面试未形成竞争(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对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优先。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其他医院进行。未参加完体检项目的人员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环节。
七、考核
考核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编辑:Ni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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