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综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A、B、C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D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综合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5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19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基本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主要内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复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乌鲁木齐市人事人才服务平台的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文件下发30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19年9月6日。
网络报名:2019年9月11日10:30-9月17日18:30。
网络缴费:2019年9月11日10:30-9月18日18:30。
打印准考证:2019年9月24日10:30-9月27日18:30。
(二)考试阶段
笔试考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
B类岗位专业考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下午。
笔试成绩和B类岗位专业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18:00。
A、C类岗位专业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10月21日。
A、C类岗位专业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18:00。
(三)资格审查
2019年10月26日- 10月29日(每天10:30-18:00)。
(四)面试
2019年11月9日- 11月10日(详见具体安排)。
(五)总成绩公布
2019年11月14日18:00。
(六)体检阶段
2019年11月中旬。
(七)考察政审阶段
2019年11月下旬。
(八)公示阶段
2019年12月上旬。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8:00):
详见《岗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8:00):
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38184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91-4680757
附件下载:
1.2019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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