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市属公立医院、高等院校,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6
公开招聘监督联系电话:0538—6991182
咨询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下载:
1.2019年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应聘须知.doc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6日
(编辑:成都华图教育)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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