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9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其他拟聘用人员在省法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28-86960025),受理举报。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028-8696051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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