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2019年下半年资阳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公告,下同)2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机关(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机关(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特别提示: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结束,如因机构改革,原报考机关(单位)撤并或更名的,按改革后明确的机关(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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