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九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0号)要求,自治区将于今年6月份开始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对象
(一)2019年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19年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三)2016年、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基础学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蒙古语文、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水利项目从水利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
三、招募人数
2019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500人(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安排不低于招募总数40%的服务人员到基层一线专门从事扶贫攻坚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三支一扶”人员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水利、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50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治区将适时提高补贴标准。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安排到基层一线从事扶贫攻坚的服务人员,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服务单位尽量在生活上提供便利。
六、招募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6月3日—6月9日,应往届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本考试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报名成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6月13日—6月2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 “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其中一项,不得兼报。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科目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
考试时间:6月22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编辑:Libi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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