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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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关于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7年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省市(州)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三)笔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人数应为3人以上。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考察工作在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在核实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的基础上,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安排,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试用 由各遴选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报考2个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应在顶岗试用开始前,选定最终报考的职位。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依次递补。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遴选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任职培训 新遴选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四川省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省直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省直机关工作。
五、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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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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