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遴选人民警察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简阳市公安队伍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批准,简阳市公安局决定公开遴选19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简阳市公安局以外的全国公安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职人民警察(不含铁路、民航、林业等行业公安)。
二、遴选计划及职位要求
共遴选人民警察19名,其中,中层干部岗位遴选4名(不含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一般民警岗位遴选15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一。
三、遴选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身体健康。
(二)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或从业资格证书。
(三)遴选中层干部岗位须参加公安工作5年及以上(即2008年5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遴选一般民警岗位的须是在编在职正式民警。
(四)遴选职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5月31日。
(五)年龄要求:
1.报考中层干部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重大科技项目成果或担任中层干部2年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
2.报考一般民警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重大科技项目成果的,可放宽至38周岁。
(六)参加工作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公务员应当回避情形的;
4.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
5.其它不宜办理调动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6月28日18时。
2.报名须提供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和人民警察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人民警察首次授衔审批表、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本人近期2寸着警服免冠正面彩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简阳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如实填写表中内容,签注所在单位同意选调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证明遴选对象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本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3.报名方式: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特快专递(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简阳市公安局遴选民警报名”字样)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报名。
4.报名地址:四川省简阳市东城新区人民路简阳市公安局政治处,邮编:641400,咨询电话:028-27266019、27266020,邮箱:jygzrmjc@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7天内,由简阳市公安局会同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遴选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其报名或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考中层干部职位遴选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将相应调整遴选计划数。
报考一般民警职位遴选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受限。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确定有效遴选岗位及遴选笔试对象。
(2)领取遴选笔试准考证。遴选笔试对象须于2013年7月13日8:30至18时,到四川省简阳市东城新区人民路简阳市公安局政治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时间:2013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1:00。
(4)笔试地点:简阳市公安局战训基地。
(5)笔试科目:《人民警察基本法律知识》,主要内容为:《人民警察法》、《刑法》、新《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内务条例》。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进入面试后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折合后计入总成绩。
参加考试的人员除携带准考证外,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和人民警察证。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的人员。
2.考察
赴遴选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和查阅本人人事档案材料等方式开展考察。
3.体检
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五)确定拟遴选对象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者,根据所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报考岗位和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对象。有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考察和体检均合格者中,依次递补确定拟遴选对象。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om)和简阳市公安局主页(公安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商调,按干部和人事管理权限以及程序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简阳市公安局会同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简阳市公安局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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